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《关于2023年月度(月内)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》
行业动态
四川电力交易中心
2023-02-17
2月16日,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《关于2023年月度(月内)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》。通知中关于批发市场的安排原则重点:
①在结算月前 3 周内,原则上每周组织 2次月度(月内)交易,交易方式为平台集中、双边协商。交易时序为先双边协商交易、后平台集中交易。
②用电侧事后同侧电能量交易、转让交易每月组织 1次,交易方式为双边协商、滚动撮合。
③发电侧事后同侧电能量交易、转让交易在该月优先发电量调整后组织开展,交易方式为双边协商、滚动撮合,交易时间另行公告。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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